淇滨区人民政府关于地方性历史遗留矿山核查情况的公告
发布时间:2025年07月14日 18:42
来源:淇滨区人民政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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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土地复垦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592号)》、《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》》(国土资源部令第56号)和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》(自然资办函〔2021〕1283号)和《历史遗留矿山核查技术规程》等相关文件的要求,现对淇滨区排查出的2个历史遗留矿山(2023年12月至2024年02月期间)损毁状况核查结果予以公告。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。
社会公众或相关权利人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与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淇滨分局联系,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、地址、邮政编码。
附件: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核查认定结果明细表
淇滨区人民政府
2025年7月14日
(联系人:张亚;联系电话:3356321;邮箱:3356922gtj@163.com)
附表:淇滨区地方性的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核查认定结果明细表
序号 | 中心经度 | 中心纬度 | 矿山位置 | 图斑面积(hm2) | 认定类型 | |
图斑大类 | 图斑小类 | |||||
1 | 114.12396 | 35.84030 | 上峪乡柏尖山村 | 15.73 | 历史遗留矿山 | 无法确认治理恢复责任主体的无主废弃矿山 |
2 | 114.35595 | 35.69337 | 钜桥镇聂下务村 | 3.45 | 历史遗留矿山 | 无法确认治理恢复责任主体的无主废弃矿山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