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淇滨区人民政府关于地方性历史遗留矿山核查情况的公告

发布时间:2025年07月14日 18:42 来源:淇滨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:

根据《土地复垦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592号)》、《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》》(国土资源部令第56号)和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》(自然资办函〔2021〕1283号)和《历史遗留矿山核查技术规程》等相关文件的要求,现对淇滨区排查出2个历史遗留矿山(2023年12月至2024年02月期间)损毁状况核查结果予以公告。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。

社会公众或相关权利人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与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淇滨分局联系,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、地址、邮政编码。

附件: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核查认定结果明细表

淇滨区人民政府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5714

(联系人:张亚;联系电话:3356321;邮箱:3356922gtj@163.com

 

 


附表:淇滨区地方性的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核查认定结果明细表

序号

中心经度

中心纬度

矿山位置

图斑面积(hm2

认定类型

图斑大类

图斑小类

1

114.12396

35.84030

上峪乡柏尖山村

15.73

历史遗留矿山

无法确认治理恢复责任主体的无主废弃矿山

2

114.35595

35.69337

钜桥镇聂下务村

3.45

历史遗留矿山

无法确认治理恢复责任主体的无主废弃矿山